趙新民(1956年2月13日—2002年2月1日[1]),男,山西文水[1],中國警察,原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西門派出所教導員[1],在2002年2月1日的烏魯木齊爆炸案中因掩護他人而喪生[1],被評為中央電視台2002年第一屆感動中國十大人物[1]

趙新民
出生1956年2月13日
 中國山西文水縣
逝世2002年2月1日(2002歲—02—01)(45歲)
 中國新疆烏魯木齊
民族漢族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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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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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新民1956年2月13日出生。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進入公安系統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2001年前曾獲三等功一次[1]

2002年烏魯木齊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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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日上午11時左右,有一位三十多歲的漢族男子在烏魯木齊自治區中山路東端住宅區附近,其夾克衫里捆綁著炸彈,聲稱自己有愛滋病,想輕生,並以此威脅敲詐路人。在接到報警電話後,趙新民趕往了現場。

警方封鎖了現場後,趙新民便與該男子溝通。在聽到該男子要錢時,警方在在場的警員里湊了3200元給了他[1]。這時,該男子突然想要進入烏魯木齊天山百貨大樓,而趙新民和多位民警上前制止,在多民警員將該男子包圍時,趙新民擋在了該男子和其他警員之間,就在此時該男子引爆了炸彈[1]。趙新民身受重傷,最終搶救無效身亡。

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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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1日,公安部部長賈春旺簽署命令,授予趙新民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模」稱號;3月25日,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追授趙新民「優秀共產黨員」稱號;4月22日,烏魯木齊市委市政府授予趙新民「邊城衛士」稱號;5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趙新民「革命烈士」稱號[1]。趙新民也因為2002年烏魯木齊爆炸案中的舉動獲得2002年感動中國年度人物獎[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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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赵新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09 [2011-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23). 
  2. ^ <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赵新民. CCTV. 2011 [2011-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