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院五代十國宋朝中央官修史書編修機構之一,掌修記述皇帝言行的起居注的機構。

唐代修起居注官分隸門下省中書省。五代置起居院,掌管抄錄朝廷制敕以備修史。宋朝初年不管撰集之事。北宋淳化五年(994年),開始置命官員領記注之事,稱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館秘閣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並為寄祿官。宋神宗元豐改制,起居郎、起居舍人復實領本職,於是廢起居院。遼朝置起居舍人院,簡稱起居院,下設起居舍人、知起居注、起居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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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下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 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