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鶴(1468年—?),字叔鳴,號具區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趙鶴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揚州府江都縣
字號字叔鳴,號具區
出生成化四年(1468年)五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呂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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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二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3]。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十八年(1505年)七月上言七事[4],升金華府知府,正德三年(1508年)五月以事忤劉瑾南安府同知,六年(1511年)正月官員考察,十一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丁憂歸。服闋,十年(1515年)閏四月復除山東按察司僉事,十五年(1520年)六月官員考察,以不謹冠帶閑住。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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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鶴生平嗜學不倦,晚年註釋諸經,考證歷代史料。著有《書經會註》、《維揚郡乘》、《具區文集》、《金華正學編》、《金華文統》等書[5][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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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趙彥和;祖父趙恕;父趙純。母紀氏;繼母張氏。具慶下。兄趙鸞、趙鵬、趙鵾,弟趙鵠、趙鳶、趙鶺、趙鴒[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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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2485–2490.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弘治十八年秋七月,戶部議覆郎中趙鶴所言七事一廣儲畜潮河川石塘嶺等八營俱缺糧宜令密雲兵備副使以所積贖罪紙米價發彼處備官軍月糧能積至三千石以上移文吏部如例旌擢其事則宜令管糧郎中兼督之一增折放每年解銀一萬兩於蘇州倉收貯折放古北口一帶官營月糧存省邊倉舊儲以備窘急若內地倉糧積多酌令各關營下班官軍輪支以色火□邑爛其月支折銀宜每歲三之二閏月亦然一查究監臨沿邊倉場草束積貯歲久守視不謹多至圬敗宜准宣大二邊例責成所在分守參將等官防護巡察一添分委古北口等處糧草數多地方闊遠所設收糧判官一人之力恐不暇給宜選委附近府州縣衛所賢能官分行管理一計支應北直隸河南山東每年派納密雲古北口榆關遷安等驛口糧俱仍用粟米廩給應用粳米者宜於各府折收糧草並贓罰銀內支收而順天永平各驛俱如例而行一便徵納各衛所屯田糧草收價為易宜令內地糧多倉分黑豆石折銀三錢粟米石五錢待後儲畜缺少仍徵本色其古北口等處見缺糧草有願將中半粟豆俱折豆納並穀草秋青草運納本色者亦聽從宜坐撥一防冒濫各衛所並邊關營堡月糧多冒支科擾侵克等弊請令守備把總並掌印官每月預開軍馬之數送管糧衙門以憑坐放議上從之。
  5.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963:趙鶴,字叔鳴,號具區,江都人。弘治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官金華知府,以忤劉瑾謫官,終山東提學僉事。生平嗜學不倦,晚註諸經,考論歷代史,正其謬誤。有書經會註、維揚郡乘、具區文集、金華正學編、金華文統諸書。
  6. ^ 《堯山堂外紀·卷90》:趙鶴,字叔鳴,揚州人。李瓚同榜。詩恥凡語,於古愛謝靈運,於唐愛孟郊,於元愛劉因。趙叔鳴督學山東,誓清膠庠,所至考校生員,多所罷黜,眾議紛然,縉紳亦多厭之,竟以此罷官。鶴去,貴溪江潮代之,潮亦風裁凜然,生員之傷弓者猶畏之。潮出巡至齊河縣,其分司壁間有題對句云:「趙鶴方翦羽翼,江潮又起風波。」潮見之,自科舉後,不復再歲考。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吳軾
明朝南安府同知
正德年間
繼任:
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