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歧視是基於身高對個人的偏見歧視。原則上,它是指對身高不在人群正常可接受身高範圍內的個體的歧視性待遇。各種研究表明它是欺凌的一個原因,通常表現為無意識的微暴力[1][2]

身高歧視會體現在幾種方面:

  1. 包括在團體中的霸凌中,身高不達標準的人有較高的機會成為受欺侮者。
  2. 在工作上,有一些需要體力的工作會限制身高,一些需要某種外在形象的工作(如空中小姐模特兒)也會要求達到一定的身高。
  3. 在政治上,有統計指出在美國身高較高的候選人佔有一些優勢。
  4. 兩性關係上,多數文化中身高較高的男性在追求女性時會佔有優勢;過高的女性反而會處於劣勢。但隨著身高歧視的加劇,許多文化也要求女性的身高,造成身高小於文化追求的標準身高,如168公分(5.51英尺)以下的女性遭受歧視。
  5. 在很多文化中,如果低於160公分(5.2英尺)的男性試圖與女性約會或交往,他們容易被拒絕(在許多高單身率的社會,身高即便已經達到年輕男性平均身高者、也容易被女性嫌矮而拒絕)。身高更高的男性與女性,會嘲笑身形較小的男性與女性,男性被嘲笑的更加嚴重,體型小型的男性不容易找到結婚的伴侶。另外,過高的女性在擇偶上也是較大的劣勢,唯一讓她們慶幸的是,社會對過高女性的嘲諷是遠少於對小個男性的嘲諷。
  6. 多數社會、包括許多先進社會,對於身高歧視並沒有病識感,許多人在喊反歧視的同時,會公開嘲諷小個男性與女性。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