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衡制
歷史
編輯單位
編輯金衡制盎司
編輯金衡制盎司的重量相當於480格令。比一個常衡盎司(437.5格令)重一些。1格令等於64.79890毫克,那麼1金衡制盎司等於31.1034768克。金衡制盎司是唯一用在貴金屬計價的單位,如金,銀,鉑等,也是唯一的還在使用的金衡制單位。金衡制重量,12盎司等於1磅,而不是常衡系統中的16盎司為1磅。金衡制盎司簡寫為OZT。
金衡制磅
編輯1金衡制磅的重量相當於5760格令,12金衡盎司,373.24克。常衡磅為7000格令,453.59克。
金衡兩
編輯香港貴金屬買賣現仍使用與中國傳統有關之金衡兩,換算為1金衡兩=37.429克[1],較菜市場使用之「兩」略輕。
轉換
編輯單位 | 格令 | 克 |
---|---|---|
磅(12盎司) | 5760 | 373.241 72 |
盎司(20本尼維特) | 480 | 31.103 477 |
本尼維特 | 24 | 1.555 173 8 |
格令 | 1 | 0.064 798 91 |
和英國鑄幣系統的關係
編輯金衡制是十進制系統前時代英國鑄幣單位的基礎,由國王亨利二世提出。1便士逐漸成為白銀的1本尼維特。12便士被設定為1先令。1金衡盎司為20個便士,1金衡磅為12個金衡盎司或20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