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希特勒的崛起
阿道夫·希特勒的崛起始於1919年9月,在當時新成立的威瑪共和國中,希特勒加入了一個名為德國工人黨(德語:Deutsche Arbeiterpartei – DAP)的政黨。在黨內希特勒迅速脫穎而出,作為最好的演講者之一,在他以離開為要脅,獲得了黨領袖的任命。
1920年,DAP更名為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德語: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 – NSDAP,即納粹黨)。希特勒選擇這個名字是為了贏得德國工人的青睞。儘管NSDAP是一個極右翼政黨,但它確實有許多反資本主義和反資產階級的分子。希特勒發動了對這些元素的清洗,並重申了納粹黨的立場。到了1922年,希特勒對黨的控制再沒有過受到挑戰。1923年,希特勒和他的支持者企圖發動政變以武力推翻政府,這一開創性事件後來被稱為啤酒館政變。啤酒館政變失敗後希特勒隨即潛逃,但隨後被捕並受審。事實證明這次審判對希特勒來說是因禍得福,因為這為他贏得了全國的聲譽。希特勒被判處五年徒刑,但他只服刑八個月。正是在這段時間裡,希特勒寫出了國家社會主義典籍的《我的奮鬥》。一經釋放,希特勒就改變了策略,他轉而企圖通過合法和民主的方式奪取政權。
希特勒帶著他新獲得的名聲開始了激烈的競選活動。該黨還公開反對執政的民主政府、凡爾賽條約,將生存空間論作為政綱。當時大多數德國人對希特勒的言論無動於衷,因為道威斯計劃舒緩德國因凡爾賽條約賠款而承受的巨大財政壓力,德國經濟在很大程度上開始復蘇。大蕭條使德國經濟陷入停滯,德國的政治格局開始被打破。而德國的政治進一步兩極分化,希特勒和納粹開始利用危機大力批評執政政府,呼籲進行革命的共產黨也開始針對危機擴大活動。希特勒為爭取選舉成功,於1932年競選總統,但被時任總統保羅·馮·興登堡擊敗。1932年7月德國國會選舉中,納粹在德國國會中儘管沒有獲得絕對多數,但是取得了最多的席位。
1933年對納粹黨來說是關鍵的一年。傳統上,在國會中擁有最多席位的黨的領導人會被任命為總理。然而保羅·馮·興登堡總統對任命希特勒為總理猶豫不決。在工業界、興登堡的兒子、前總理弗朗茨·馮·帕彭和希特勒本人之間進行了幾次幕後談判之後,興登堡默許,並於1933年1月30日正式任命阿道夫·希特勒為總理。雖然他被任命總理,但希特勒還不是一個絕對的獨裁者。2月,德國國會大廈被縱火焚燒,這為納粹獨裁奠定了基礎。保羅·馮·興登堡相信共產黨是縱火的幕後黑手,通過了《國會縱火法令》,該法令嚴重限制了德國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利用該法令,希特勒開始消滅他的政治對手。在希特勒看來該法令是不夠的,他提出了1933年的授權法案。該法案實際上賦予了德國政府凌駕憲法規定的個人權利的權力。該法律隨後還賦予總理(希特勒)緊急權力,可以在沒有議會監督的情況下通過和執行法律。到了當年4月,希特勒已擁有獨裁權力,並下令在達豪建立了關押共產黨人和其他政治對手的集中營。1934年8月,當保羅·馮·興登堡總統去世後,希特勒的取得了全部權力,他將總理職位與總統職位合併,成為了至高無上的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