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寵(1世紀—107年),東漢大臣。字昭公東漢沛國洨縣安徽省固鎮縣)人。

陳寵曾祖父陳咸,西漢漢成帝、漢哀帝時代以律令為尚書,家中多有律令文書。陳寵少年修習家業,後來被司徒鮑昱所徵辟,為辭曹。掌管天下訴訟。當時,天下斷案執法不一,輕重渾濁,陳寵為鮑昱撰寫《辭訟比》七卷,統一標準。漢章帝時他擔任尚書,上疏清除苛法,使用輕刑。

漢章帝去世,他出任泰山郡太守,轉任廣漢郡太守,升為大司農,並推薦王渙[1]永元元年(89年),代替郭躬為廷尉,善於斷結疑案,量刑從輕,校訂律法,他認為秦漢以來,法令日增,條律無限,使人無所適從,應該刪繁就簡,重新審定。沒有實行時,因為詔獄之吏和囚徒勾結而獲罪,漢和帝下詔免刑,先後擔任尚書大鴻臚永元十六年(104年)冬,代替徐防為司空,在任三年去世。他為人周密,在朝中遣散門人,恪盡職守,為時人所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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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漢書·卷46》,出自范曄後漢書
 東觀漢記
  1. ^ 《後漢書·循吏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