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章(1902年10月7日—1988年8月28日[1]),湖北漢川人,任中華民國內政部常務次長期間見證外蒙古獨立公民投票[2]

雷法章
出生1903年 編輯維基數據
逝世1988年8月28日 編輯維基數據
任青島市教育局局長時的雷法章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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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八年,出生。

1923年,畢業於華中大學文學院教育系,應聘天津南開學校教務主任。

1932年,應邀赴青島任教育局局長。

1937年,抗戰爆發,隨軍西遷。

1938年,任山東省政府委員。

1940年,兼省政府秘書長、訓練團教育長、民政廳廳長。

1941年,調任農林部政務次長。

1944年,調任內務部常務次長,10月赴外蒙古,見證公投。

1946年,任浙江省政府秘書長。

1948年,調任考試院秘書長。

1949年,南京棄守,輾轉廣州、重慶,抵達台北。

1950年,任銓敘部部長.

1958年,受聘為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委員。

1966年,任新埔工業專科學校(今聖約翰科技大學前身)籌備期間校長。

1988年,因病去世,享壽87歲。

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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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文萍枝
  • 長女:雷愛玲
  • 二女:雷愛珞
  • 三女
  • 四女
  • 長子
  • 次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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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聖約翰科技大學-校史室. [2020-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9). 
  2. ^ 雷法章-人物 - 台湾大陆同乡会文献数据库. [2020-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