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伏特(英語:electron volt),簡稱電子伏或一顆電子的帶電量,符號為eV,為能量單位。代表一帶電荷量為1.602 176 634 x 10−19庫侖電子[1]真空中通過 1 伏特電位差所產生的動能[2][3]。電子伏與SI制的能量單位焦耳(J)的換算關係是:

1 eV = 1.602176634×10−19 J[4]

電子伏特與其它物理量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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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surement Unit SI value of unit
能量 eV 1.602176634×10−19 J
質量 eV/c2 1.78266192×10−36 kg
動量 eV/c 5.34428599×10−28 kg·m/s
溫度 eV/kB 1.160451812×104 K
時間 ħ/eV 6.582119×10−16 s
距離 ħc/eV 1.97327×10−7 [m]

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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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提出能量等價於質量,即著名的質能等效 。在粒子物理的應用中,質量和能量常可互換,使用eV/c²或甚至直接使用eV作為質量的單位(後者的使用時機:把光速C設為不具單位的1)。

換算關係如下式:

 


舉例而言,一個電子及一個正子(電子的反粒子),都具有0.511 MeV/c2的質量,對撞湮滅後足以產生1.022 MeV的能量。而質子,一個標準的重子,具有0.938 GeV/c2的質量

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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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領域,例如電漿物理學中,即可使用電子伏特及波茲曼常數來表達絕對溫度,即:

 

其中,kB波茲曼常數 ;K是克耳文 ;J是焦耳

然而,電子伏特與克耳文因次實際上並不相同,這種記法常用於粒子物理學等領域,僅僅是為了方便而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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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NIST Reference on Constants, Units and Uncertainty:elementary charge.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2). 
  2. ^ Prof. George Lebo, University of Florida. NASA SCIENCE:definition of an electron volt.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7) (英語). 
  3. ^ 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修正規定 (PDF). [2019-01-1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1-14) (中文(繁體)). 
  4. ^ The NIST Reference on Constants, Units and Uncertainty.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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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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