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官中國古代官職。在秦朝漢朝,掌管飲食的官大都以「官」為名,包括有大官、中官、私官、中私官、湯官、上官、下官、食官等。大官職位較高,又稱為太官、泰官等,一千石,是少府下屬的官職,主掌皇帝或百官的飲食。中官、私官、中私官三個官職在大官之下,秩六百石,是詹事下屬的官職,主掌皇后太后太子公主等飲食。湯官,秩六百石,是詹事下屬的官職,主掌糕餅,後漢時主掌酒。上官和大官相同,都是職位較高的官,下官是比上官小的官。食官是詹事或奉常下屬的官職,秩六百石,掌皇后、太子等飲食,或主管祭祀所用食物。[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羅紅俠. 青铜器铭文中的食官考. 文博. 2010, (4): 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