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象棋總會
香港象棋總會(英語: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於1952年成立,除個人會員外,會員亦包括荃灣、元朗、沙田等地方棋會及多個組織。
成立時間 | 195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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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棋會 |
總部 | 香港九龍新填地街249─253號宏昌商業大廈4字樓E/F室 |
網站 | www |
歷史
編輯創立
編輯1950年始由滬籍人士徐季良、王志聖、陳志川、董文淵等組設「中國象棋會」,英文為The 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會址則在中環華人行某郵票社內。鄭桂芬先生及黃彼得(秋士)先生之贊助,聯名向香港政府申請註冊,正式組織棋會,由於「中國象棋會」雖停止活動,但名義尚未撤銷,因其註冊在前,不能雷同重複,故中文定名為「港九國弈象棋研究會」,而英文則為The Kowloon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 (H.K.),於1952年春獲社團註冊處批准備案,棋會宣告正式成立,最初之會址設在九龍紅磡蕪湖街65號2樓,該處乃上海棋友朱銘源之寓所。
初期發展
編輯棋會成立初期,會員亦僅二十餘人而已,公推鄭桂芬為會長,黃彼得為主席,李志海為總幹事,吳文威為司庫,朱銘源、霍竹生、陳國風、梁利成、李潤成、胡焯榮、何本治、潘鴻為幹事。棋會成立後,因朱銘源舉家離港赴台,故會址遷移至香港中環租卑利街14號二樓「酒業商會」內,因鄭會長為「酒業商會」當屆理事長,故獲得借用之便,每逢星期二、四晚開放,可供會員對弈之用。鄭會長及黃主席協商,進行積極擴展棋會組織,並請求棋界前輩歐陽長、勞立、雷法耀、何魯蔭、朱劍釗、蘇天雄、黎子健、勞勉之、簡文孝、何鏡波、林中暖、江敦彥等協助,延攬各界熱心人士及棋界名宿參與會務,並採用理監事制,此項計劃獲得良好反應,改制後之理監事會遂於1954年4月1日宣告成立,會長鄭桂芬、理事長歐陽長、副理事長吳晚成、勞立(兼財務主任)、監事長雷法耀(雷乃美國華僑,早已有「台山棋王」之稱,為棋壇名宿陳松順之開山師傅,經營出入口業務,對棋會熱心支持,其後移居美國,在舊金山仍提倡象棋,教導美國人學弈,20世紀80年代初逝世),另理事6人,監事6人。 而會址亦遷至九龍彌敦道745號3樓,同時又附設遊樂部,請朱劍釗先生(其後歷任棋會副理事長、監事長、會長凡三十餘年)及羅智笙先生主持遊藝康樂節目。其後每年均舉辦全港單人棋賽、團體賽、名手賽等,成為香港推動棋運之主導力量。理監事會蟬聯兩屆,至1958年改選,公推吳晚成為理事長,歐陽長轉任監事長(其後改任會長,直至1994年始退休,擔任棋會首長達40年),勞立、朱劍釗為副理事長,另理事8人,監事6人,職員會蟬聯凡數屆,除每年經常性主辦公開賽之外,更舉行「校際棋賽」及「學生個人賽」,倡導青少年參加此項正當康樂活動,亦協助各社區及團體主辦象棋各項賽事,深受棋界推崇。又於1962年8月,與澳門國弈會(即今澳門象棋總會)協商簽訂每年舉行一次埠際盛大象棋賽,在澳、港兩地輪值舉行,其間除1967至1972年一度終止外,至1978年共舉行十屆,兩地棋友在棋藝交流中作出貢獻,友誼更為密切。
創立規例
編輯另在1966年,棋會同人合力創制輯訂「中國象棋比賽規例」,開棋界訂例之先河,備受推譽為香港棋壇之集體創作,亦蒙各地棋界推許為最有建設性之嘗試。
更名
編輯1968年7月改選,擴大理監事名額,理事會15人,監事會9人,1977年8月,棋會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通過修改會章以利擴大招收會員,並正中英文名稱,由於徐季良、陳志川等創立之「中國象棋會」已停頓多年,故得社團註冊處正式核准,棋會中文名為「香港國弈會」,英文為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1981年,棋會派員訪問中國各地回港後,鑒於棋會名稱有「名不正則言不順」之感,「香港國弈會」雖屬文雅挺秀,但未能直接表達象棋之真意,遂召開會員特別大會,通過英文名仍為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而中文則正名為「香港象棋總會」,並獲得社團註冊處批准確定。
更改地址
編輯該會於1976年9月遷入灣仔天樂里9號兆豐大廈4樓D座,歡迎會員及棋友前往弈棋研究,並聘澳門棋王梁兆光為職員,管理會所、招收會員及棋賽接受報名等工作。至1982年由於業主加租過高,難於負荷,又遷往灣仔軒尼詩道354號昌業大廈15樓,至1985年2月底,因租約期滿又復遷出,一年前棋會已無力繳付房租,由吳晚成、曾振邦、林定波、李志海各借支一部份,梁利成則共墊付二萬餘元,所有借款,財務組僅記錄在案,至今未有歸還,故唯有不再租賃會址,僅設通訊地址於曾振邦律師樓,遇有棋賽進行時則租用市政局轄下的場地。由於租用會址屢受到租金昂貴、租約期限等問題困擾,故會內熱心人士李時佑會長、蔡仲夔會長建議,組織籌集資金,購買樓宇租與棋會應用,既可一勞永逸,棋會又可減輕負擔,此建議獲得全體理監事一致贊同,並公推李時佑會長為籌委會主席,梁利成理事長亦親往謁見霍英東名譽會長,陳述情況,霍會長立即表示願意協助玉成,於是委託律師行辦理,象徵式收取每月$1,永久租與棋會使用,以推廣中國象棋文化。1985年10月31日於海城酒樓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集資數目及進行購買樓宇,決定永久租與棋會及租金(最低)等,並定租約。會址在九龍新填地街249─253號宏昌商業大廈4字樓E/F室。及後,李時佑會長與世長辭,臨終前,向香港象棋總會承諾,自己所付出購買會址的資金,全數捐給香港象棋總會,會址沿用至今。
聯誼
編輯棋會內亦有應加強與本地各區象棋組織加深聯繫之建議,而元朗、荃灣、沙田各區均有象棋會之組織,其領導者均為熱心人士,於是共同協商每年舉辦一屆「四角金盃賽」,由元朗、荃灣、沙田各棋會及象總輪流主辦,每隊派出6至10位比賽員作循環賽,在酒樓舉行並聯歡宴會,由1986年至1997年已舉行12屆,愛好棋藝者共聚一堂,切磋棋藝及聯絡感情。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於1994年年10月通知棋會,在灣仔新伊利沙白體育館內,分配一房間作為香港象棋總會辦事處,房號為1002室。
香港象棋總會舉辦比賽
編輯- 全港中國象棋個人賽
- 全港中國象棋團體賽
- 全港中國象棋名手邀請賽
- 全港中學生中國象棋個人賽
- 全港小學生中國象棋賽
香港組別比賽
編輯自1999年起,全港個人賽分甲、乙組進行,每屆甲組卅三名及以下將喪失甲組資格,乙組前八名則獲得甲組資格。自2002年起,制度更改如下,凡香港甲組棋手,如連續兩屆缺席甲組賽事,將喪失甲組資格。即上屆缺席者,今屆若再度缺席將喪失其甲組資格,香港象棋特級大師及香港象棋大師不受此限。自2003年起,制度更改如下,全港個人賽甲組名次最後百分之二十的棋手將喪失甲組資格,降至乙組,乙組前八名則獲得甲組資格。香港甲組棋手及並未參加過全港中國象棋個人賽(甲組)的香港象棋特級大師、香港象棋大師將可參加來屆全港中國象棋個人賽(甲組)。
參考文獻
編輯- 香港象棋總會史略,李志海著,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