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釴(15世紀—15世紀),仲舉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籍,太倉州[1]明朝政治人物。

馮釴
大明東安縣教諭
籍貫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字號字仲舉
親屬(子)成化二十二年舉人馮琨
出身
  • 天順六年壬午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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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釴少孤力學,每次祭祀父母悲痛得令鄉人感動,是天順六年(146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授東安教諭,地方僻陋不知學習,他設下規程以身示範,秩滿將往京師奏績,但按舊例教官受鄉試聘得上考,有人勸他留下,他說:「己及弈而寬之,如詭遇何?」被謫為貴溪訓導[2],曾擔任河南、江西鄉試同考官,有權貴找他打通關節,他唯唯諾諾稱是,事後卻對對方說:「我忘了。」不久在任內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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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二十六·儒林》:馮釴,字仲舉,少孤力學,每時祭悲感閭里,領天順壬午鄉薦,授永州東安教諭,秩滿當奏績,故事廣文受秋試聘得上考,或勸少留,釴曰:「己及弈而寬之,如詭遇何?」竟以例左遷貴溪訓導,嘗校文河南、江西,有權貴關說於釴,釴唯唯事竣無驗,謝之曰:「偶忘之耳。」尋卒於官,子琨。
  2.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八·人物二》:馮釴,字仲舉,少孤,每時祭輒嗚咽,悲感閭里,天順六年舉人,授東安教諭,地僻陋不知學,釴設程限以身先之,秩滿將奏績,故事教官受鄉試聘得上考,或勸以少留,釴曰:「己及弈而寬之,如詭遇何?」竟左遷貴溪訓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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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二十六·儒林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八·人物二
官銜
前任:
汪季澄
明朝湖廣東安縣教諭
成化年間
繼任:
羅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