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朝薦(1615年2月11日—17世紀),狄門河南開封府許州長葛縣[1]江西南昌府南昌縣籍,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黃朝薦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舉人[2],明亡仕清,順治三年(1646年)登進士,先在都察院觀政,授直隸漷縣知縣,在地方安撫流民、施行教化有聲。順治四年(1647年)調任湖廣沅陵知縣,五年(1648年)降職,七年(1650年)考察,因病辭官。

家族

編輯

黃朝薦幼時受母親嚴厲教導,鄉試不中總會自責杜門不出,中舉人後正值母親生病,他侍奉不離左右,祈禱備至,對繼母也能盡孝,視兄長黃朝聘如父,兄長殉節後,亦對嫂子、姪子加意撫恤,兩名兒子黃光祚、黃光裕均為監生[1]

家族

編輯

曾祖黃思,祖父黃鍾;父黃家才,青城知縣[2]

引用

編輯
  1. ^ 1.0 1.1 民國《長葛縣志·卷九·人物傳》:黃朝薦,字狄門,青城令家才次子,癸酉於鄉,丙戌成進士,初任漷縣令,甫一載撫綏流離、興行教化,循聲甚著,調沅陵令遘疾歸。初朝薦幼時母教之嚴,課偶不中程痛自刻責,杜門不出,次年領鄉薦,值母病不離左右,食不知味,寢不解帶,禱祈備至,奉繼母亦以孝聞,兄朝聘性端嚴,有事必長跪以請,命坐則坐,命行則行,不敢有越,及朝聘殉節,於嫂姪備加撫卹,子二光祚、光裕俱監生。
  2. ^ 2.0 2.1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黃朝薦,曾祖思;祖鍾;父家才,青城知縣。狄門,書一房,乙卯正月十四日生,長葛人,江西南昌籍,癸酉十一名,會試二百九十六名,三甲二百七名,都察院觀政,授順天漷縣知縣,丁亥調湖廣沅陵知縣,戊子降,庚寅考察。

參考文獻

編輯
  •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 民國《長葛縣志》·卷九·人物傳
官銜
前任:
成良藩
清朝漷縣知縣
1646年—1647年
繼任:
朱天相
前任:
姚聖言
明朝知縣
清朝沅陵縣知縣
1647年—1648年
繼任:
張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