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傑(英語:Lai Kit,?—1946年)是香港日佔時期九龍憲兵隊特高課一名華人密探,戰時對盟軍人員進行偵查和刑拘活動,參與虐待多名被捕者。他於香港重光後被逮捕,經香港法庭審訊後被判絞刑

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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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傑戰前曾任職於九龍巴士公司,擔任票務稽查員。12月11日九龍淪陷前,他被目擊與約10名大漢駕巴士到勝利米鋪搬走白米六包,曾試圖用鎚子打開夾萬不果,遂將整個夾萬抬走,他於九龍淪陷後隨即加入九龍憲兵隊,在特高課三等曹長吉本(Yoshimoto)底下擔任密探,持有憲兵隊身份證明和手槍。[1][2]日佔時期期間他對盟軍人員進行偵查和刑拘活動,在金巴利道69號虐待多名被捕者。他於香港重光後被逮捕,還押至1946年4月受審,經香港法庭審訊後被判絞刑。[3]

通敵案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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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傑一案由督察巴特利(S.I. Bradley)負責,1946年1月至4月於赤柱監獄進行認人手續。黎傑與其他五名通敵者是戰後首批被控叛國罪的疑犯。[4][5]1946年4月4日,案件於中央裁判署進行初審,法官為關祖堯,主控官為史美(R. S. Smith),他沒有辯護代表。黎傑被控於1944年6月15日至1945年6月期間,在香港內有叛逆英王之行為,合共有罪名12條。[6][7]1946年5月28日轉到高等法庭正式審理。法官是署理按察司威廉士(E. H. Williams),主控官是蘭士杜(A. Lonsdale),辯護律師是白朗尼(B. A. Bernacchi),黎傑否認所有控罪。[8]

受害人和其親屬的證詞節錄如下:

  1. 黎澤甫(Lai Chak-po)英軍服務團成員,1944年6月15日遭森山一(Moriyama)、黎傑和劉炯仁拘捕。黎澤甫與其他被捕者先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被捕人當中還包括他的外父和他幾位舅子(葉耀庭、葉錦榮),一行人再被押到憲兵隊本部,黎澤甫被森山和通譯井上神奈雄審問,同時遭灌水和毆打,遭拘留15天,期間他看到葉錦榮被森山、黎傑和劉炯仁虐待。1944年7月1日,黎澤甫被押到赤柱監獄囚禁6個月,期間被審問和虐待。1944年12月7日,他因間諜罪名被日本軍事法庭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1945年8月獲釋。[9]
  2. 葉耀庭(Yip Yui-ting),1944年6月16日遭黎傑、森山一等人拘捕。他被押至憲兵隊本部,被囚禁15天。6月20日,他在囚禁期間聽到鄰房已被捕的弟弟、英軍服務團成員葉錦榮(Yip Kam-wing)慘叫,出來時一拐一拐。葉耀庭後來被解往赤柱監獄囚禁44天。獲釋後,森山和黎傑通知他其弟因腳病死亡,他到赤柱監獄領屍時留意到其弟心口瘀黑,體質似缺乏營養。[10][11][9]
  3. 岑清強(Shan Chi-chung),是黎澤甫的友人,在1944年6月15日被黎傑、森山和劉炯仁等五人上門追捕,他在屋外爬上天台躲藏一晚。他妻子趙麗卿(Ho Lai-hau)因放走丈夫遭毆打和拘捕。她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遭森山等人灌水,她暈倒數小時後獲釋。次日,岑下樓時被鄰居當作竊匪,被劉炯仁拘捕,逐押至金巴利道69號,後再被押到憲兵隊本部,遭拘留約12天。岑被押到赤柱監獄囚禁約80天後獲釋。[10][11][9]
  4. 梅少馨(Mui Siu-hing),英軍服務團成員,1944年6月18日遭黎傑等人拘捕,她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後再被押到憲兵隊本部,遭黎傑等人灌水。她被日本軍事法庭被判罰3年,後減刑至兩年3個月,1945年8月獲釋。[12]
  5. 楊月萍(Yeung Yuet-ping)與梅少馨的表哥、英軍服務團成員黃永添(Thomas Wong Wing-tim)同住,1944年5月黎傑和劉炯仁到場調查黃下落。楊翌晨被押到金巴利道69號審問。楊後來被押到赤柱監獄囚禁40多天,當中一星期無法飲水和進食,沒有被控告便被釋放。
  6. 陳耀芳(William Chan),1944年6月19日被黎傑、黃佐治和劉炯仁等人拘捕,約一個月後被釋放。1945年3月,陳再度遭憲兵隊拘留,6月入廣華醫院治療,傷勢嚴重,全無知覺。陳母劉松娣最後一次到醫院探望兒子,當時陳的頭部已被毆至腫脹,難以醫治,數日後死亡。陳的表妹陳秋桃也曾被囚,獲釋六天後死去。[13]
  7. 蘇成漢(So Sing-hon),因被黎傑發現藏有收音機,於1944年6月被劉炯仁拘捕。黎傑向其妻梁惠玲(Yeung Hing-hung)勒索四萬元軍票換取丈夫釋放。後來,黎傑通知蘇的家屬去見他,怎料是見其屍體,在灣仔殯儀館其到丈夫的屍體,梁惠玲與妹妹梁寧巧和小叔蘇成恩領回屍體,全身遍體鱗傷瘀黑。[10][11]
  8. 李松根(Lee Chung-kan),1944年6月15日遭森山、黎傑和劉炯仁等人拘捕,後被解往赤柱監獄囚禁56天。[14][15]
  9. 林巴芝洛(Rampal Ghillot),印度人,1944年6月遭黎傑等人拘捕。6月25日,他在金巴利道69號目睹朋友蘇成漢遭受水刑,後押至赤柱監獄,遭黎傑棍毆,其中一次因未獲批准開始吃飯便被毆。他被日本軍事法庭判處12年監禁,數月後獲釋。黎傑回應林巴氏的證詞:「英軍有像你這些情報員,我想很多都會死掉了!」[14][15]

黎傑在自辯時指,他的第一任妻子早逝,守軍投降後約20天,一名日人在晚上闖進他家並把他第二任妻子強姦,次日他將全家搬到另一處。他還提到他的兒子因在街上穿過日軍路障時被殺害,姪子因營養不良死去。1942年第二任妻子因貧窮而再改嫁到台灣,他以走私鹽和原油到新界為生。他指自己從不是憲兵隊成員。1943年2月,他遇到黃佐治的妻子並向他介紹其丈夫。1944年4月,黃安排他到自己在旺角的店鋪工作,後又被森山邀請到金巴利道晚膳。自此為森山作個人跑腿差事。1944年6月,森山要求他加入逮捕葉錦榮的行動,他曾想推卻但被森山掌摑故,只好聽從,及後亦一同前往拘捕黎澤甫等人。在金巴利道69號,黎澤甫表示願意供出名字,黎傑協助筆錄並指自己私底下建議黎澤甫不要透露太多事情。第二天,他知道梅少馨剛被灌水,遂為她從家裡取一些乾淨的衣服替換。他指自己只曾短時間為憲兵隊服務,又指因要照顧女兒而不能離港。[3]

1946年5月31日,黎傑經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判以絞刑。[16]1946年7月,高等法庭接受黎傑上訴,經覆審後被法官按察司白樂高爵士(Sir Henry Blackall)駁回。[17][18][1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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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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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昨日續審黎傑.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4-09. 
  2. ^ Accused Recognised In Court.. The China Mail. 1946-04-09. 
  3. ^ 3.0 3.1 LAI KIT TESTIFIES ON HIS OWN BEHALF.. The China Mail. 1946-05-31. 
  4. ^ 通敵疑犯三人分別定期公審. 工商晚報. 1946-03-25. 
  5. ^ 三名附敵疑犯 今日提堂審訊.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3-25. 
  6. ^ 九龍第一號密偵黎傑昨日公開受審.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4-05. 
  7. ^ B.A.A.A. Woman Spy Tells Of Tortures.. The China Mail. 1946-04-05. 
  8. ^ 續審黎傑.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5-29. 
  9. ^ 9.0 9.1 9.2 B.A.A.G. Agents Testify Against Lai Kit.. The China Mail. 1946-05-29. 
  10. ^ 10.0 10.1 10.2 梁慶玲當庭大哭 力證黎傑殺人.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4-06. 
  11. ^ 11.0 11.1 11.2 Widow testifies with tears in her eyes. The China Mail. 1946-04-06. 
  12. ^ Woman Stripped, Tied To A Ladder.. The China Mail. 1946-05-30. 
  13. ^ William CHIN (aka William CHAN / 陳耀芳 / Yau-Fong CHIN) [1915-1945] | Gwulo. gwulo.com. [2024-03-06]. 
  14. ^ 14.0 14.1 昨日三審黎傑.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4-07. 
  15. ^ 15.0 15.1 Near-sighted witness and accused. Hong Kong Sunday Herald. 1946-04-07. 
  16. ^ 黎傑被判死刑.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6-01. 
  17. ^ 黎傑上訴獲准.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7-22. 
  18. ^ 黎傑上訴作覆審.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7-24. 
  19. ^ 附敵犯黎傑 上訴被駁回. 香港工商日報. 194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