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式(?年—?年),字?,滿洲鑲黃旗人,乾隆十二年(1747年)丁卯科舉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任四川鄰水縣知縣[1][2],歷任巴縣知縣[3]、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二月任江津縣知縣[4][5]、定遠縣知縣[6]

齊式
大清四川鄰水縣知縣
旗籍滿洲鑲黃旗
出身
  • 乾隆十二年(1747年)丁卯科舉人出身
著作

註釋

編輯
  1. ^ 『齊式。滿州鑲黃旗人。乾隆丁夘舉人。四十四年任。』。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2. ^ 『齊式。滿州鑲黃旗。乾隆丁夘舉人。四十四年任。』。道光十五年《道光乙未增修鄰水縣志》
  3. ^ 據巴縣檔案有《署重慶府巴縣知縣齊式通報九月份竊案申本府總捕通判李某由詳》、《督運楚鉛運員戴秉瑛為會僱船隻事移署巴縣知縣齊式移文》等,可知其曾任巴縣知縣
  4. ^ 『齊式。鑲黃旗滿州舉人。乾隆四十二年任。』。光緒《江津縣志》卷三
  5. ^ 『燹溪。江津縣。中缺。衝難。……知縣加一級。齊式。滿洲鑲黃旗人。四十二年二月題』。[世錦堂]《大清縉紳全書》乾隆四十二年秋四川省
  6. ^ 『齊式。滿州內務府人。舉人。乾隆四十一年署。』。光緒續修《定遠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