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差人

由Fevawo在話題建議將差佬併入差人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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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 Koonleg 不實及嚴重性誤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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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數列,如下:

  1. 雜差並非指所有母須穿著制服當值的差人,
  2. 雜差只指駐守於刑事部的差人,
  3. 雜差一詞,至今仍用,並非只流行於、或多指於五十年代及六十年代的差人,
  4. 雜差一詞,並無種族分識,不限於指華裔人員,
  5. 雜差泛指員級人員,佐級或以上者,均有其他俗稱,
  6. 雜差並無便衣警探俗稱。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4 (UTC)回覆

奪取他人條目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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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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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onleg 已被封禁,本人公道遂還 (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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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差佬併入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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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佬差人的衍生用詞,建議合併。--Fevawo留言2015年1月24日 (六) 04:29 (UTC)回覆

差人一詞,找不到出處,指控用詞粗俗。更找不到出處,差人不能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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