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指引第11號:條目附錄格式規定修正案
注 |
|
摘要 |
|
序言(討論摘要)
編輯社群經討論:
- 注意到《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章節對附錄的描述已經與目前條目編輯的現況產生了一定差異;
- 又注意到現行指引對附錄說明的可讀性尚有改善的空間;
- 認為應對附錄應包含那些元素作出修訂和更詳細的注釋;
- 同時認為應允許部分元素的排布順序更加靈活。
正文
編輯- 將《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章節的名稱由「附錄排序」變更為「附錄元素」;
- 將《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附錄元素)章節第一段的「附錄段落的排序依照其性質應該為:」變更為「附錄段落可包含:」;
- 將《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附錄元素)章節第一段所列第1-3項元素拆分為6項列入,並進行詳細解釋如下:
- 在《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附錄元素)章節第一段後加入以下內容作為第二段:「以上部分的順序並不固定,亦並不必須一一包含,而應以條目信息呈現的連續性、充分性為原則,視情況排布。必要時,可參閱優良條目、典範條目主題類似的條目進行編輯。」;
- 將《格式手冊(版面布局)》第3.1(附錄元素)章節第一段所列第4-9項拆分,以「另外,以下技術模板與分類如有使用,則須置於條目原始碼之最底,並應按以下順序排列,以便機器維護:」為其序言作為第三段,並微調為:
- 「橫幅式導航模板:利用基於{{Navbox}}建立的導航模板,集中展示系列關聯條目及其關係。
- 「地理坐標標示模板{{Coord}}(如果最前面側邊欄並沒有參數提供或者出現{{Coord missing}})
- 「規範控制({{Authority control}})
- 「排序索引{{DEFAULTSORT}}(Help:魔術字)
- 「頁面分類
- 「小作品模板({{Stub}})或優特狀態模板(如{{Featured article}})」;
- 上述修正自公示通過之日起施行。
修正要覽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