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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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請幫助改進這個條目,使用中立的語氣(而不是愛好者或媒體報導的語氣),移除瑣碎的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收集等。 Zenk0113留言2015年1月29日 (四) 11:26 (UTC)回覆

  • 我刪除的原則就是藝人的錄影紀錄而已,試想如果所有藝人拍過任何平面媒體、錄影紀錄或是任何參與活動的紀錄都寫上維基的話!這是一場災難。所以我在該藝人的模版"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言下之意就是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可以紀錄於維基的。如果您真的覺得有必要 可以將這些錄影記錄提出第三方證明! 以上是我的想法,歡迎討論! Zenk0113留言2015年1月31日 (六) 14:11 (UTC)回覆

張景嵐移除圖片與官方的網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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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編輯是出自你手,不知道你移除圖片與官方的網址連結是根據什麼?若非正當理由,可能會違反Wikipedia:破壞規定,若你認為此舉編輯合理,麻煩請告知理由,以避免誤會而遭人舉報。特此提醒,謝謝。--111.252.235.199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03:58 (UTC)回覆

抱歉,剛看錯,在這我已恢復官方網站的連結。--111.252.235.199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04:09 (UTC)回覆

經紀公司我是看到官方臉書發文才編寫的,但是臉書上"關於我"裡面並沒有正式記載,新聞也沒有提到,這部份這是我個人片面的猜測,一切以官方臉書為準,故予以刪除Wm621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17:05 (UTC)回覆

照片的部份因為是2014年所以我刪除了Wm621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17:08 (UTC)回覆

以上理由可以嗎Wm621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17:12 (UTC)回覆

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不然我幫你提報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好了,讓管理員去裁決就能知道了,你覺得這方法如何?--111.252.235.154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4:40 (UTC)回覆

圖片的部份又有人認為我破壞,還原了,這部份以後我不會再更動.....另外,經紀公司的理由你同意嗎?如果同意那就不需要麻煩管理員Wm621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5:34 (UTC)回覆

我沒說你破壞,別見到黑影就開槍!程序的名字不代表你的行為叫破壞,這是二回事。經紀公司的事,這我沒興趣,看你有沒有需要向管理員討論。--111.252.236.136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9:02 (UTC)回覆
我剛有查過封禁日誌,像Yee2345就沒被提報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卻是直接被管理員給封禁一天。由此可知,Wikipedia:當前的破壞不見得就是破壞,沒被舉報也不代表不會被封禁。--111.252.236.136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9:13 (UTC)回覆

經紀公司的事,你無所謂的話,就不需要跟管理員討論,你對我提出了疑問,我有義務解釋的對象是你,不是管理員,因為我自己編寫錯誤,所以我自己刪除,我的行為維護了維基百科講求正確性的宗旨,一切合乎規範Wm621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9:51 (UTC)回覆

「我的行為維護了維基百科講求正確性的宗旨」,照你這樣說,2014年拍攝張景嵐就叫不正確,所以該被移除?你問每個人,看誰會那麼閒,每一年都拍張照上傳,而且被拍攝者也不是每年會出席公開會場;若真按照你這樣說,像林是好已經死去多年的人,是不是要挖墳把死人拍張照再上傳給維基百科?
「你對我提出了疑問,我有義務解釋的對象是你,不是管理員」,我不是要解釋,是要根據,你又會錯意了。照你這樣想,建議你找管理員幫你解惑,這或許對你比較好,因為你對維基百科不熟悉,容易陷入你自己迷思與想法之中,若你無法融入這裡環境,這也不是我問題,即使你找經紀公司,他也幫不上你。--111.252.236.136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20:07 (UTC)回覆

正確性我是針對經紀公司,不是照片,你已經惡意栽贓於我,我有說就有說,我沒說就沒說,你用了2次「照你這樣說」,你引申扭曲臆測我的意思,然後推給我,這是你討論事情的邏輯嗎? 你還把死亡的人搬出來了,你腦筋還清楚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嗎?是你自己終止了我們之前的對話Wm621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6:22 (UTC)回覆

既然你那麼想移除File:張景嵐_夏日霓嵐簽書會.jpg,就隨便你囉!反正我不是管理員,沒法管你,你又何懼我栽贓、臆測?「你還把死亡的人搬出來了」是因為張景嵐沒死,所以你以為林是好例子不適合拿來說,要說邏輯就先問你自己的邏輯吧,今年2016年就要移除2014年拍攝的照片,我也是按照你的邏輯去拿死人來說。--111.252.235.76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6:41 (UTC)回覆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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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勿於維基百科加入不當圖片如閣下於張景嵐條目所作之編輯,此舉會被視為破壞。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希合作--#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6月12日 (日) 16:1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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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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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立即停止一切擾亂性編輯。如果閣下繼續無理由刪除清空具來源內容破壞維基百科,如張景嵐,閣下將會遭受封禁。敬請合作。--Kriz Ju留言2019年6月19日 (三) 10:51 (UTC)回覆

 

最後警告!
這是對閣下的惟一一次警告!如果再有任何操縱分身魁儡破壞維基百科的行為,閣下將會被立即封禁!若Elle380401Lan771988非由您使用之分身帳號,亦請說明告知。--Kriz Ju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13:5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