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日語專有名詞的中譯原則

以下為日語專有名詞的中譯原則

  1. 除非無正確對應的華語漢字,不得使用「和製漢字」。
  2. 原文為漢語詞語,一般直接轉用,但中文及日文漢字有些微分別,而日文及中文繁簡體的轉換亦容易引起問題。如日文横浜」,繁體中文為「橫濱」,簡體中文應為「横滨」。
  3. 日本人自創的漢字,所謂「和製漢字」,如出現在人名或地名時,可依據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安排:
    1. 和製漢字,已有約定讀音
      如「」,讀作十,小說家「辻仁成」便直接譯成「辻仁成」便可;
      如「」或「」,兩字在日語的發音都是hatakeはたけ),意思都是旱田、田地,讀成「田」。例:
      畠山義網,讀成「田山義網」
      小畑健,讀成「小田健」
      ※注意:雖是和制漢字,但已廣為接受且在翻譯版本中也使用,建議使用符合社會習慣的用法。
    2. 和製漢字,可以拆解
      如「麿」、「」等,一般應加注。例:
      阿倍仲麻呂日文又為「阿倍仲麿」)
      高木工禎彥(日文原為「高杢禎彦」)
    3. 和製漢字,字型亦不能拆解
      暫未有統一的做法,但大部份都會把和字照搬,如「」等。
      這可能會在口譯的讀音上會出現問題,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
      1. 照搬日語的發音,如「」,便讀成tōgeとうげ
      2. 使用政府官方的公佈準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漢字的漢語讀音規範(草案)》中「」擬定了普通話讀音「kǎ」;如「(風止之意)」字,日文訓讀nagiなぎ)」,香港《電腦用漢字粵語拼音表》取「jau1粵拼)」音同「優」。但政府官方的規範並未覆蓋所有日本漢字(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規範中只含32個日本漢字),且這些漢字在中文地區也不一定有統一的發音。
  4. 人名、地名中,漢字假名並用或全假名的情況下,一般都是譯成漢字後再加注,如果譯法中有數個選擇,正式做法是徵詢有關當事人或代表,再作翻譯,如「浜崎 あゆみ」,可分別譯作「濱崎亞由美」、「濱崎步美」或「濱崎步」,最後當事人的意願是使用其本名「濱崎 歩」,譯作「濱崎步」。福山 ジェームズジェームズ讀作jēmuzu,是英語James的音譯)可譯為「福山詹姆士」。而有些專有名詞,夾雜著假名漢字,原因是為了書寫上的方便而作出簡寫,如可追查到來源,應遵照原來寫法。如日本將棋的「と金」,它原是「成金」的簡寫,所以便應譯為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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