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美音明朝女性人物,溆浦(今湖南省溆浦县)人,父亲丁正明。

丁美音小时候接受夏学程的婚聘,十八岁将要出嫁的时候,夏学程死了,丁美音誓不再嫁。父母劝她说:“未嫁守节,不合礼。何苦如此?”丁美音咬破手指滴血,对天发誓。官府争相旌表她,赠送她银币约有百两,于是她筑屋独居,种田维持自己的生活,事奉公婆,恩养父母。乡人称她的田为贞女田。[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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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