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聖時(16世紀—17世紀),墨巖,又字澹夫,湖廣岳州府巴陵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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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聖時是天啟七年(1627年)湖廣鄉試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授直隸溧陽縣知縣,清理兌糧宿弊、制訂淮鹽水運,又修築城牆,疏通河池,節省刑罰,興辦學校,善行為鄉人所記。之後他轉任袁州府推官,釋放重囚二十餘多人,裁減慈化舊寺僧兵,並建設喝斷關,令府人感恩;主持江西和江南鄉試,所取錄者,皆一時名士。不久,升任戶部主事[3]

弘光年間丁聖時與趙東曦朱邦祈吳允謙王運熙宣國柱胡周鼒一起召用,改官戶科給事中南京失陷後隱居在宣城,與農民樵夫為伍;兒子丁全芳在清朝考獲舉人[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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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同(趙東曦弘光時)同召者朱邦祈、吳允謙、丁聖時、王運熙、宣國柱、胡周鼒。……聖時,字澹夫,巴陵人。崇禎元年進士。歷溧陽知縣、袁州推官。悉心折獄,百姓德之。累遷戶部主事、戶科給事中。南京亡,隱宣城。
  2.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一》:(天啟)七年(舉人)……丁聖時 解元景陵譚元春
  3.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八·人物志一》:丁聖時,字墨巖,又字澹夫,崇禎戊辰進士。知溧陽縣,清兌糧宿弊;定淮鹽水運,修城浚池,省刑興學,鄉人刊錄紀之。轉袁州推官,讞獄明決 丙寅《府志》出重囚二十餘人,慈化舊寺有僧兵,寺眾苦之,聖時力請裁免 ,申革宜春幫、解私費,建喝斷關以遏萍鄉,郡人德之。分校江西江南鄉試,所拔皆知名士,升戶部主事 《湖廣通志》、《江西通志》同
  4.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八·人物志一》:後客於宣城挈家居焉,匿姓名與與農樵牧豎為伍 丙寅《府志》舊祀鄉賢 ,子全芳舉人 《安徽通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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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一
  • 光緒《巴陵縣志》·卷二十八·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韓謙
明朝溧陽縣知縣
1628年-崇禎年間
繼任:
李思恂
前任:
陳璸
明朝袁州府推官
1638年-1642年
繼任:
沈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