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简称:AICHR),于2009年10月成立,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一个协商机构。在《东盟宪章》(第1.7条、第2.2条和第14条)以及其他东盟重要文献中都提及了人权,而该委员会成立的宗旨就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用以促进、保护人权,同时加强成员国在人权领域的合作。按照规定,每个成员国在委员会内都有一个代表,由各国政府任命,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一次。此外,每个成员国都拥有否决权。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现有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共10个成员国。[1]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每年至少会举行两次会议。[1]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有14项任务,主要涉及人权意识的促进及保护、能力建设、建议与技术援助、資訊收集以及与国家、区域及国际性机构接触。[1][2]委员会其中一项任务便是拟定东盟人权宣言[3] , 但该宣言于2012年11月被正式采用时受到了其它人权组织的批评,指责其内容暗示“因为每个人都应对他附近其他的人、社区和社会负责,所以能否获得人权取决于其本人是否尽职尽责”。[4]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的会议上[5],当地一些非政府组织就东盟人权宣言一事上书提出不满。[6]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地位亦遭到一些人或团体的质疑:美国《华尔街日报》认为该委员会本身并没有“实权”。[6]然而,在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成立之际,前东南亚国家联盟主席阿披实·威差奇瓦曾表示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权利将在未来越来越大,但在该委员会成立6年之后,仍有人指责委员会尚未采取任何行动来保护它理应代表的、公民最基本的自由。[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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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ASEAN Secretariat (2012) AICHR: What you need to know, ISBN 978-602-7643-18-5
  2. ^ Terms of Reference of AICHR (PDF).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10-30). 
  3. ^ ASEAN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30). 
  4. ^ United Nations comment on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4). 
  5. ^ NGOs to report rights abuse cases to AICHR. The Jakarta Post. 2010-03-29 [2012-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6. ^ 6.0 6.1 Asean's Toothless Council.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07-22 [2012-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 
  7. ^ Ganjanakhundee, Supalak. Asean’s shameful silence over Thai rights crisis. The Nation. 2016-05-18 [18 May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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