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3]
同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出口退税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及法规做出统一规定[4]。
- ^ 杨舒. 1994外贸体制改革拉动经济快车. 国际商报. 2008-09-22.
- ^ 张生玲; 张丽平.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三十年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 2008-07.
- ^ 王子先. 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重大步骤—1994年中国外贸体制改革评析. 外贸体制与战略. 1994-03, (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