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喜
樂喜(?-?),子姓,樂氏,字子罕,春秋時期宋國(今河南商丘市)的賢臣,身份是戴公六世孫,樂父衎的后裔。活躍於宋平公年代,公元前575年—公元前532年擔任司城(又稱司空,因宋武公改名為司空),故又稱其為司城子罕,其職位列宋國六卿。在位其間曾擔任撲救大火的總指揮。
樂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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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子罕 |
本名 | 姓:子 氏:樂 名:喜 |
活跃时期 | 春秋時期 |
知名于 | 宋國司城,位列六卿 |
儿女 | 樂祁 |
父母 | 父:西鄉士曹 |
撲救大火
编辑西元前564年的春天,在宋國都城突然發生火災,為司城的樂喜即命令在城區任職的官員伯氏率領徒屬,迅速地組織滅火力量,在火未至的街巷,「撒小屋,涂大屋」;要求有關官員和城內郊外的民眾趕去火場,謹守崗位各司其職,組職巡邏進行人員疏散,加強警戒,守護重要宮殿和嚴防違法犯禁之人趁火打劫;要求密切注意火勢並寫明火勢蔓延的去向。[1]
批判向戌
编辑西元前546年,向戌調停兩大國,晉楚兩大國議和,在宋國舉行弭兵大會,並簽訂盟約。弭兵大會過後,中原戰火得以平息,各國百姓暫時有喘息的機會。向戌向宋平公請求賞財城邑,宋平公便賞賜其六十邑。向戌隨即向樂喜炫耀,但樂喜說「亂世時期國家得以穩定是有賴軍隊威懾敵國,向戌反而用維持生存的職位去換取邑,是愚蠢的行為。」後來向戌聽到這番話後,激動地將宋平公寫的賞六十邑的文字用刀刮掉,並把簡冊拋在地上,十分感謝樂喜,宣稱是救了自己的大恩人。[2]
子罕不受玉
编辑某一天,有一位宋國的農民機緣巧合獲得一塊美玉,反覆思量後決定拿來獻給樂喜,樂喜初時向農民謝而不受。後來獻玉者以為樂喜是怕美玉是假的,便再找樂喜強調地說:「得治玉的行家鑒定過,是稀世美玉無誤。」樂喜回應:「我以不貪婪的品行為寶,你是以美玉為寶。我若接受了你的寶玉,我們雙方就都失去了最可貴的東西。」獻玉者死心不息又說:「懷著寶玉趕路難免會被壞人搶走。」,於是樂喜把玉放置在自己居住的鄉里,派玉人替自己雕琢、加工,再賣掉寶玉,使獻玉者富裕回到家鄉。[3]
仁者愛民
编辑襄公二十九年的時候,鄭國發生饑荒,百姓困苦不堪,任職上卿的子皮給百姓們分發糧食,鄭國人才沒有因饑荒而挨餓。[4]恰好宋國也發生了饑荒,樂喜以此為鑒向宋平公請示,要求拿出公糧借給百姓,命令王室、官員把糧食借出來。而樂喜更把家族的糧食無條件貢獻給百姓,宋國人得以順利渡過饑荒。[2]
有一次樂喜在自己府邸接待楚國使者,楚使見「南家之牆,犨於前而不直;西家之湠,徑其宮而不止」,覺得不可思議。樂喜解釋南鄰從事皮革製鞋已經有三世,認為逼他們搬遷後,生計會沒著落。西鄰家地勢高,樂喜家地基低,潦水從高下流經樂喜家,若禁潦水東流,會影響鄰居。楚使聽完後回到楚國勸阻楚王:「宋不可攻也。其主賢,其相仁。賢者能得民,仁者能用人。荊國攻之,其無功而為天下笑乎!」[5]
評價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左丘明. 《左傳,襄公九年》. 臺北: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2.0 2.1 張玉法. 《廉吏評價1 先秦/南北朝》. 臺北: 萬象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1993. ISBN 9576692598.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十五年》. 臺北: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臺北: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林品石. 《呂氏春秋今註今譯,召類》. 臺北: 台灣商務出版社. 2011. ISBN 9789570524628.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十七年》. 臺北: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