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國縣漢代巴郡所屬的一個縣[1],東漢和帝永元二年(90年)分閬中復置,漢獻帝初平四年(193年),復分為南充國縣[2]。建安六年,劉璋分巴郡墊江以上為巴西郡,又分為西充國縣南充國縣[3]。其轄地在今川東北地區南充市的大部分地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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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書》卷二十八上
  2. ^ 「充國 永元二年分閬中置。巴記曰:「初平四年,復分為南充國縣。」」。《後漢書》志二十三
  3. ^ 《晉書》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