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刘喜杰(1962年10月),男,汉族,吉林前郭尔罗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2月,担任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年3月,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1年3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4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1月,任白山市市长。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2008年5月,任四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并于12月正式当选。2010年4月,任中共四平市委书记[2]。2015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3][4]

2017年6月12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刘喜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刘喜杰因受贿罪被长春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刘喜杰.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6). 
  2. ^ 刘喜杰当选四平市委书记. 人民网. 2012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3. ^ 刘喜杰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曾任四平市委书记. 南方网. [2016-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4. ^ 刘喜杰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 搜狐新闻. [2016-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9). 
  5. ^ 吉林省政府原秘书长刘喜杰受贿1600万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财新网. [2021-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3). 

外部链接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李福春
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5年11月-2017年6月
繼任:
彭永林
前任:
李福升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5月-2010年4月
繼任:
石国祥
前任:
周化辰
白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8月-2008年5月
繼任:
彭永林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克成
中国共产党四平市委员会书记
2010年4月-2015年10月
繼任:
赵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