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應登(1559年—?),字稺升,號涵所,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籍,明朝政治人物。

包應登
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出生己未年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许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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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鄉試十七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九十七名,登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兵部观政,二十七年正月任福建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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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包光弼,曾任訓導;祖父包蒙吉,曾任益府引禮;父包金,曾任山西布政司照磨。前母金氏;母朱氏。慈侍下。兄應高(都司都事)、应曾(刑部司狱)、应祖(州吏目)。弟應科(太学生)[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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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