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广播业务
卫星广播业务(英語: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缩写BSS[1];也译广播卫星业务[2]),也称卫星广播无线电通信业务(broadcasting-satellite radiocommunication service),由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3]第1.39段定义为:一个由空间电台发送或转发信号,旨在由公众直接接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在卫星广播业务中,“直接接收”(direct reception)一词包括个人接收和社区(集体)接收[4]。
分类
编辑该无线电通信业务按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第1段)分类如下: 广播服务(第1.38段)
- 卫星广播业务(第1.32段)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技术标准目录-卫星. [2017-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1).
- ^ 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第一次准备会议顺利闭幕. [2017-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 ^ ITU Radio Regulations, Section IV.
- ^ Ka频段内卫星广播业务调整与相关馈线链路新增划分. [2017-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29).
这是一篇與電信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