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文說,是訓詁學上一種主張從聲符推求字義的學說,由王聖美首倡。

沈括夢溪筆談》卷十四有云:「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古之字書,皆從左文。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如木類,其左皆從木。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歹之小者曰『殘』,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類,皆以『戔』為義也。」

這種學說認為,形聲字中義符表示了一般事類範圍,而聲符有時不只是示聲音,相同聲符的一組形聲字往往具有共同意義,這一意義由聲符賦予。例如上引的一段說明,「淺」、「錢」、「殘」、「賤」等字皆以「戔」為聲符,而「戔」又有細小之意,因此「淺」、「錢」、「殘」、「賤」四字都有細小之意。而因為聲符大多居於字的右側,所以人們稱這一學說為右文說[1]

右文說與同源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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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文說」可說是古人研究同源詞之濫觴,它初步注意到同源詞聲近義通的特徵,為日後同源詞的考訂提供了基礎。

右文說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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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聲近」局限在聲旁的形體之上,因而出現了兩個謬誤:

  1. 同源詞雖必聲近,但不一定聲旁相同,如「超」與「卓」;
  2. 聲旁相同之形聲字雖多聲近,但卻往往無關乎同源詞,如「楚」與「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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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希峰,《漢語詞族叢考》王鳳陽序
  • 林偉業,<古代漢語語源基本概念>,香港大學教學院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