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梅芬(1968年10月),女,广东梅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山大学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生平

编辑

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早年任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主任,绩效评价处处长、农业处处长、预算处处长。2013年5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2017年5月,任中共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2019年5月,卸任河源市长[3],转任广东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叶梅芬任河源市委副书记、提名市长 彭建文不再担任(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7-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7). 
  2.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3. ^ 林涛任河源市代市长 叶梅芬辞去市长职务(图 简历). 新华网. [2019-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4. ^ 河源市原市长叶梅芬出任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24-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彭建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5月-2019年5月
繼任: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