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維魁(?—?),字元甫,號凤麓,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吳維魁
大明湖廣辰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出生嘉靖癸丑九月初五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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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三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進士[1][2]。工部觀政,本年授江西德兴县知县,十三年調繁直隶绩溪县,十七年升刑部主事,二十二年升员外郎,本年升郎中,二十三年升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考察去任。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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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清;祖父吳佩;父吳世正。母沈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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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黃櫸
明朝績溪縣知縣
1585年-1589年
繼任:
李右諫
前任:
張汝賢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95年-1598年
繼任:
屠本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