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养春,字百昌,明代徽州府歙县西溪南村人,自祖辈吴守礼从事盐业、木业、典当业,成为“歙邑首富”,吴养春分到的产业包括黄山二千四百亩山林,以及淮扬天津仁和等处的盐务。

万历年间,吴养春家三代资助“边饷”白银五十余万两,特赐吴守礼为‘徽仕郎光禄署正’,吴时佐、吴养春、吴养京、吴养都、吴继志、吴希元六人同日封为“中书舍人”。[1]

天启六年(1626年)黄山案中,吴养春受同宗翰林吴孔嘉诬告霸占黄山,盗卖木植。7月28日,魏忠贤派锦衣卫千户王莅民往徽州捉拿吴养春押解到京,关押诏狱[2],吴养春父子三人及宗亲二人经受不住镇抚司严刑拷打,皆惨死狱中 [3]。吴养春妻女老母闻讯相继自杀,家破人亡。

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又前往徽州追赃,株蔓残酷。“限月酷追,遍毒徽民”,天启七年(1627年)三月初一日引发徽州民变。于是改派评事许志吉

崇祯年间,吴养春等家族被罚没的财产予以返还。[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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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许承尧:《歙事闲谭》
  2. ^ 《熹宗实录》卷七十六
  3. ^ 《明史·宦官列传·魏忠贤》:“编修吴孔嘉与宗人吴养春有仇,诱养春仆告其主隐占黄山,养春父子瘐死。忠贤遣主事吕下问、评事许志吉先后往徽州籍其家,株蔓残酷。知府石万程不忍,削发去,徽州几乱。其党都督张体乾诬扬州知府刘铎代李承恩谋释狱,结道士方景阳诅忠贤,铎竟斩。”
  4. ^ 祸起萧墙之明末“黄山大狱”案,黄山中院,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