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棟(16世紀—17世紀),隆之鶴陽湖廣黃州府黃安縣太平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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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棟是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次年(1589年)聯捷進士,獲授臨海知縣,免除當地徭役和建築湖堤,人民都感懷其惠。之後他升任御史巡鹽兩浙,居民連續數百里歡送他:「他是我以前的父母官啊。」當初朝廷下令採礦,黃安有金場河,在貪官妄指下滿街都是罪犯,他上陳奏罷此事,鄉人都感激他,在兩地都入祀名宦和鄉賢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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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黃安縣志·卷八·人物志》:周家棟,字隆之,號鶴陽,太平里人,萬歷戊子己丑聯捷南宮,授臨海令,清理徭役,民懷其惠,築湖堤尤利及永久;尋擢御史巡鹽兩浙,老穉數百里遮道歡呼曰:「此我曩時父母也。」卒祀名宦。初採礦命下,安邑有金場河,姦胥妄指以累,平民桁楊桎梏相望於道,公力為奏罷,鄉人德之,亦祀鄉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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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黃安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周孔教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89年-1594年
繼任:
程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