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有光 (隆慶進士)

周有光(1541年—?),字顯伯,號賓岡,山西平陽府蒲州榮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周有光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籍貫山西平陽府蒲州榮河縣
字號字顯伯
出生嘉靖二十年辛丑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潘氏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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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山西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五名,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户部觀政,授户部主事,萬曆四年(1576年)官户部员外郎,萬曆五年(1577年)二月升陝西宁夏兵粮道僉事,八年正月陞河南右參議[3],十年正月坐先任宁夏兵粮道贪恣不简,为三边总督高文荐所劾奏,革职为民。十五年起为兖州府通判,遷河间府同知,萬曆二十年(1592年)升顺德知府,十二月升陕西汉羌兵备佥事,二十一年十月升陕西右参议,分守西宁[4]。二十二年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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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聰;祖父周璘;父周朝用,母李氏。具慶下。弟周有端、周有士、周有容、周有人、周有誥[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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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萬曆八年正月戊辰 升山東右參政魏體明為按察使,山東提學副使周之屏、陝西副使姚繼可為參政,山東右參議嚴用和、山西右參議楊松、太平府知府林烴俱為副使,江西僉事李魯、福建僉事李樂、陝西僉事周有光為參議,體明雲南,之屏廣東,繼可、用和、松原省,烴廣西,魯湖廣,樂江西,有光河南。
  4. ^ 《山西通志》:周有光,荣河人,隆庆辛未进士。歷陝西㕘议,清理粮储冒滥者,修边墙二百馀里,边境赖以安。谙达引弦数万从赤水口窥宁夏,严兵以讨,诱致主谋者,切责之,谕以祸福,慑服去。时有忌其才者,陰谋孽之,赖侍御韩国贞等连章得白。事继母极孝,外母赵、从母宋皆孀妇也,无所归,皆迎养终其身。而保全罗开府之嗣,抚字张隐士之孤,士论尤高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