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塔斯曼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爾斯三世在塔斯马尼亚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马尼亚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塔斯马尼亚总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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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称 | 閣下 |
任期 | 由君主酌情決定 |
设立 | 1832年2月6日 |
首任 | 亨利·楊爵士 |
总督府位于霍巴特市中心商业区东北部。塔斯马尼亚州第一任生于澳大利亚的总督为斯坦利·伯伯里。从斯坦利·伯伯里起,历任总督几乎全出生于澳大利亚,其中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于英国。
參考資料
编辑-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