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郡

臺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

大溪郡台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之一,隸屬新竹州

大溪郡警察課長平芝勝次朗頒予員樹林聯合保甲書記許振來的表彰狀,昭和十八年(1943年)5月13日(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工藝交流館藏)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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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郡管轄大溪街龍潭庄、以及不設街庄蕃地,轄域即今桃園市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等地。大溪郡役所設於大溪街,所址為今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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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本籍國籍別常住戶口[1]
街庄名 面積
(km²)
人口 (人) 人口密度
(人/km²)
本籍 外籍
臺灣 內地 朝鮮 中華民國 其他外國
大溪街 105.1325 32,618 466 0 32 0 33,116 315
龍潭庄 75.2372 19,947 97 0 7 0 20,051 267
蕃地 397.1204 8,262 234 0 4 0 8,520 21
大溪郡 577.4902 60,847 797 0 43 0 61,687 10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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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編. 昭和17年末 臺灣常住戶口統計. 臺北: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