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曦(1579年12月17日—1624年),字玄暐,號元旭[1]山東濟南府長山縣人,校尉籍,明朝政治人物。

安曦
大明工部员外郎
籍貫山东济南府长山县
字號字玄暐,號元旭
出生己卯十二月初一日
逝世天啓四年
配偶娶孟氏,継娶王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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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名舉人[2],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任大同縣知縣,因敬候御史不周謫為均州通判,分校湖廣鄉試,遷蘇州府推官。丁艱服闋後任鎮江府推官,裁免水陆额外一切使费,署常州府,力革织造羡金。晋工部主事,督神庙陵工,极力节省,尝赐金以奖其劳。官至工部员外郎[3],督惠王府工期間病卒[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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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安延年,壽官。祖父安宇,壽官。父安二南,恩例冠帶。母劉氏。具庆下。兄安思(知县)、安堵、安昉、安曙[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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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安曦,元旭,诗一房,己卯十二月初一日生,長山人,庚子乡六十名,会二百四十七名,三甲一百七十七名,刑部政,戊申授山西大同知县,己酉调用,辛亥補均州判官,壬子升苏州府推官,丁憂,戊午補镇江府推官,己未升工部营缮司主事,壬戌升员外,甲子卒。曾祖延年;祖宇;父三周。
  2. ^ 嘉慶《長山縣志·卷六·選舉志》:安曦 萬歷庚子科(舉人),登進士
  3. ^ 《山東通志》
  4. ^ 嘉慶《長山縣志·卷七·人物志一》:安曦,字元旭,登萬歷丁未進士,授大同知縣,以祇候失御史意,有勸其出兼金請罪者,不聽,卒為御史劾謫均州判官,分校楚省壬子鄉試,遷蘇州府推官。丁艱服闋,補鎮江府推官,攝丹徒縣,裁抑水陸郵費;攝常州府,革織造局羨金,歲省民金錢數萬。擢工部主事,督神廟陵工,奏冒破諸弊,遷本部員外郎,督惠王府工病卒。曦敦孝友,邑人賢之,祀鄉賢,為政持大體,諤諤不附權貴,訊獄明允,所至有聲,祀蘇州名宦。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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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長山縣志》
官衔
前任:
孫體元
明朝大同縣知縣
1608年-1609年
繼任:
陳不伐
前任:
王元爽
明朝鎮江府推官
萬曆年間
繼任:
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