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纜車站英童被殺案

山頂纜車站英童被殺案,亦稱「吳來源案」,是一宗於1934年6月22日的謀殺案件,為戰前被廣泛傳聞的冤案之一。

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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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6月22日,港島半山纜車徑因豪雨山洪暴發,六名白人小童由半山沖下維多利亞港,一小童不幸身亡。警員沿山徑搜索時,發現青年吳來源赤裸上身,將濕衣服放在石頭上曬乾。

當時帶隊的英籍警官抓住這名青年,年輕人不會英語粵語,只操潮州話,英警官拘捕他回警署後,得知他叫吳來源,剛從揭陽來港謀生,但仍未找到工作,當時沿纜車徑想行上山頂觀賞風光﹐但突遇大雨,他聽見驚叫聲,發現六名兒童從山腰被沖下,於是跳入水中救人,但因山洪水急失敗,只好脫下濕衣想晾乾。

這時一名英軍少校夫人到警署報案,聲稱她下雨時站在露臺看雨景﹐見到吳來源抓住六名小童,逐一拋進山洪中,警方於是控告吳謀殺﹐送上法庭。吳大呼冤枉﹐他的親戚及在港潮州人激於義憤﹐解囊聘律師替吳辯護。

1935年,金寶律師致函潮州同鄉會籌集資金,替吳來源上訴[1],然而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仍告失敗[2]。最終於1935年3月29日早上執行繯首死刑[3]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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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認為吳來源初來香港,並沒有殺人動機,更無可能連扔六個小童落山洪中,少校夫人見到慘劇,亦不可能不大聲喝止。

香港人對此冤案大表憤慨,潮州同鄉會發起洗冤運動,將案情印成傳單向廣東、南洋派發訴說不公,在本港發動簽名運動,一個月不到已有二十多萬人簽名,當時全港人口不過一百萬,即有四分一人口支持吳來源,但港府沒有理會民意,最終吳來源於1935年3月29日被處死。 [2]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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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吳來源籌欵上訴. 工商晚報. 1935-02-08: 4. 
  2. ^ 2.0 2.1 新報 (2003, September 29). 救洋童失敗被判死刑,新報,E03。
  3. ^ 吳來源已無望矣 定星期五早行刑上訴英京已歸失敗. 工商晚報. 1935-03-2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