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邈,河北清河人,唐代書法家,官至長史。他向张旭学书法,又将技法传授给褚长文,韩方明。在蔡希综所著的《法书论》中記載曾以“山川草木反覆於寸纸之间,日月星辰回环於尺牍之上。”來評論優秀的書法應達至此一境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