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院

23°08′30″N 113°17′39″E / 23.14157°N 113.29427°E / 23.14157; 113.29427

广东省科学院
主要领导
院长廖兵
副院长
4
刘敏、李定强、周舟宇、李荣华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财政拨款收入96538.83万元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先烈中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70
對外官網www.gdas.gd.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8日

广东省科学院,成立于2015年6月28日,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和广东省科学院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2015年以后两院分离,遂为目前的建制。[1][2]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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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19日,成立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筹备委员会。1958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1961年1月25日,广州分院与武汉分院合并成立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1969年12月30日,撤销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

1978年5月23日,恢复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1978年1月5日,成立广东省科学院

2015年6月28日,广东省将省科学院、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省测试分析研究所、省石油化工研究院等研究院所整合组建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从此两院分离,各自独立运营。[3][1]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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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4]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科技方针、政策,聚焦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兼顾重大技术应用的基础研究。
  2. 组织开展满足广东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产业技术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科研工作。
  3. 制定省科学院发展战略方向,统筹协调骨干院所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
  4. 监督管理骨干院所的国有资产和财政经费,开展骨干院所运行绩效考核,从事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绩效考评。
  5. 组织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攻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等工作,组织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实验室等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6. 承担指导院属骨干科研机构的科技孵化园区规划、基本建设、科技支撑条件等有关工作。
  7. 承担研究生教育、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建设高级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8. 组织院与政府、高校、企业开展各类科技经济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
  9.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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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 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广东省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
  •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 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广东省科学院化工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电子电器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中乌焊接研究所
  • 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
  • 广东省科学院产业技术育成中心
  • 广东省科学院南繁种业研究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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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单位简介. 广东省科学院. [2020-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2. ^ 《广州百科全书》编纂委员会编. 广州百科全书.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4. 
  3. ^ 历史沿革.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2020-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4). 
  4. ^ 广东省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PDF). 广东省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