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宇(1949年),辽宁凌海人,满族,曾贿选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辽宁地区代表。

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锦县农电局变压器修试所所长,锦州农电电力安装公司总经理,凌海市农电局局长、党委书记、凌海电力集团董事长、凌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书记,从2000年开始兼任凌海市三台子镇小上五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獲選为辽宁省劳动模范、全国电力劳动模范、全国模范军转干部、全国劳动模范。

2016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十二届〕第二十一号公告[1],因涉及贿选,确定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45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无效。张占宇名列其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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