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廉(1434年—1509年5月18日),字孟介,浙江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廉
大明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浙江湖州府歸安縣
字號字孟介
出生宣德九年(1434年)
逝世正德四年(1509年)
出身
  • 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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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舉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進士。歷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擢江西按察司副使。轉貴州按察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張廉為人剛直,被彈劾致仕。正德四年(1509年)卒[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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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九》:正德四年夏四月辛卯 右副都御史張廉卒。廉字孟介,浙之歸安人。成化丙戌進士。歷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擢江西按察司副使。時賊寇廣信、永豊銀礦,廉命塞之,以絕其望,遂潰散。轉貴州按察使,奏誅印江豪酋,置縣官。及遷左布政使,與征都清苗寇有功,請增貴州角□羊額,自廉始。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疏言屬府黎平僻遠,而五開軍衛,牽制兩省,宜令湖廣兵備副使聽節制,及削鎮遠土官置縣官如印江例,皆從之。廉剛方梗直,好面折人過,動與物忤,由是被論劾致仕。行之日,父老軍夷無慮千數遮留之。年七十有六,卒於家。既卒,家無厚產。鄉人以此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