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式彝(?—1948年11月)字蓝田,河南光山人。中华民国法官。[1]
张式彝早年毕业于直隶法律学堂。历任河南公立法政学堂教习,奉天高等审判厅书记官,抚顺地方审判厅书记官,抚顺 地方检查厅检查官,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民庭庭长。1929年9月16日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民三庭推事。1938年,升任最高法院庭长。1948年7月,提任为总统府大法官会议大法官。1948年11月,张式彝病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