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何州,何,又作河。唐朝的一個羁縻州

贞观二十二年(548年)以契丹的苗奚部為基礎設置徒何州[1],属松漠都督府。具體管轄範圍不详。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后废。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何光岳著,东胡源流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02,第3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