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的集體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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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集体罪責(德語:Kollektivschuld),是指將納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間發動大屠杀的事件,归咎于全體德国人民的集体罪责。
瑞士精神分析学家卡尔荣格在1945年写了一篇有影响力的文章,討論了德國的集體罪責这个概念。作为一個集體心理现象,他声称德国人民對於自己的同胞所犯下的暴行,感觉到一种集体的罪惡感(Kollektivschuld)。卡尔荣格認為德國人的集体罪责,對於心理学家而言,是確實存在的現象,而讓德国人意識到集体罪惡感,將是治療這種罪惡感中最重要的一個任務之一。[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领德國的美英部队,仍然持續藉由宣传活动,灌輸德國民眾應該感到羞耻和愧疚的想法。其中包括使用海报描绘了集中营的狀況,並搭配如「这些暴行:都是你們的错!」的口號。[2]
1945年,斯圖加特宣言發表,神学家馬丁·尼莫拉和其他牧师們,接受德國集體罪責的概念 。1946年,同時是哲学家與心理学家的卡尔·雅斯贝尔斯用「對德國集體罪責的詰問」作為標題,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講課。[3]
相關連結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Jeffrey K. Olick, Andrew J. Perrin, Guilt and Defens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4–25, 2010, ISBN 978-0-674-03603-1
- ^ Jeffrey K. Olick, The Guilt of Nations?, Ethics & International Affairs, September 2003, 17 (2): 109–117, doi:10.1111/j.1747-7093.2003.tb00443.x
- ^ Tracy Isaacs, Richard Vernon, Accountability for Collective Wrongdoi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199, 2011, ISBN 978-0-521-1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