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台始置於漢朝,是御史大夫官署。

西汉初年御史大夫之官署称御史府,至東漢時改稱憲台[1]。龙朔二年(662年),改御史台为宪台,咸亨元年(670年)冬恢復御史台的旧称。元朝至元五年設立御史台,並颁布《宪台格例》,凡三十六條。明代時从三品巡抚亦稱為大憲台。弘治十八年(1505年)温州知府李端、永嘉知县刘经等建有宪台牌楼,为表彰任过四川按察司佥事朱良以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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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劭汉官仪·宪台》:載“汉御史府,后汉改称宪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