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案陪審團(英語:Hung jury;deadlocked jury;陪審團僵持)是指陪審員意見分歧而無法作出一致裁斷或達到法定票數裁斷的陪審團[1]。這個情況,在曾蔭權涉貪案裡其中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發生兩次,原審與重審相隔約8個月的時間。[2]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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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律政司不申請重審 曾蔭權暫過一關. std.stheadline.com. [2017-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6). 
  2. ^ 曾蔭權案 律政司暫不申重審 法庭存檔 倘有新證據或再提控.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17-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