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1535年—?年),字仲平,號荔溪,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曹大埜
大明巡撫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四川重慶府巴縣
字號字仲平
出生五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馮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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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进士,授祁门县知县,隆慶五年正月以賢能卓異賜衣一襲、鈔百錠,以朝覲至者,仍宴於禮部。九月選授戶科給事中[1],次年三月疏論大學士高拱大不忠十事,贬陝西乾州判官[2]。累升阳曲知县、礼部祠祭司署员外郎事主事。

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升任山西提學僉事[3],丁憂歸。万历五年正月,復任湖廣僉事[4],十一月升光祿寺少卿[4]。万历八年七月升任應天府府尹[5];万历十年四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抚江西[5],晋右副都御史[5],十二年二月被河南道御史王九仪弹劾为张居正之黨,遂令冠带闲住[6][7]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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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曹文德,贈刑部主事;祖曹勑,刑部员外郎;父曹汴,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嫡母鄧氏(封安人);生母段氏。兄曹大倫;曹大田;曹大川(刑部郎中)[8]

官衔
前任:
桂天祥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隆慶二年(1568年)上任
繼任:
廖希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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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實錄:穆宗實錄 ,68卷 ,1475
  2. ^ 明實錄:穆宗實錄 ,69卷 ,1657
  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7卷 ,493
  4. ^ 4.0 4.1 明實錄:神宗實錄 ,69卷 ,1489
  5. ^ 5.0 5.1 5.2 明實錄:神宗實錄 ,123卷 ,2289
  6.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六》:万历十二年二月,河南道御史王九仪言巡抚江西曹大野狎邪小人,始进谏垣即与张居正深相结纳。是时居正为次相,欲去首相高拱,招邀南北言官论拱,迄无应者,乃嗾大野劾拱十大不忠,比之秦桧、严嵩,朝论悉知出居正意。 皇上亦烛其奸,旨下谪调。时有御史疏劾大野倾陷辅臣,及高拱去位,未几而大野果转楚佥宪矣,寻转尚宝、太仆矣,未几而开府江西矣。如此佞臣,可使开府重地哉!且奸鄙贪眛,士民罔不啧怨,而日与原任云南副使朱琏密结往来,夫琏甘附居正之党,认义子于冯保,呼契兄于游七,自度不容,具疏乞休,诚缙绅所不齿,大野独与之党,小人以类相从,较然矣。得旨:曹大野冠带闲住,朱琏为民。
  7. ^ 《明史》(卷215):大埜,巴縣人。其劾拱,張居正實使之。萬曆中,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以貪劾免。
  8.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治《易經》,年三十四歲中式隆慶二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士。五月初一日生,行二,曾祖曹文德,贈刑部主事;祖曹勑,刑部員外郎;父曹汴,布政司左參政;嫡母鄧氏(封安人);生母段氏。具慶下,妻馮氏,兄大倫;大田;大川(刑部郎中)。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十四名。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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