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煜(?—?),中國清朝官員,於1751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他又於1749年上任台灣府新港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