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佶㷆
沁源恭定王朱佶㷆(1412年4月13日—1449年),明朝瀋简王朱模庶八子,[1]余氏所生。明太祖之孙。明朝第一代沁源王。[2]
生平
编辑宣德元年(1426年)九月,朝廷為朱佶㷆以及瀋府、魯府、唐府等的郡王鍍金銀印各一。[3]
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明宣宗命丰城侯李贤、通政使司右参议何怀煇为正副使,持节封朱佶㷆为沁源王。[2][4]
宣德四年(1429年)五月,朱模奏朱佶㷆選潞城縣知縣黃珷的女兒為妃,但黄珷先前因事謫戍懷來,现在婚期已近,请求暂时令黄珷回来主婚,婚后再回謫所。明宣宗命行在兵部免去黄珷的謫戍,恢复其知縣官职,但不让他处理潞城縣事务,令他随同朱佶㷆居住。宣宗看着侍臣说这是不得已為了亲戚违背法度。[5]六月,命行在禮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張瑛、工科左給事中薛廣為正副使,持節冊封黄氏為沁源王妃。[6]
宣德九年(1434年)六月,朝廷给朱佶㷆及其兄陵川王朱佶煃、平遥王朱佶煟、黎城王朱佶燏、稷山王朱佶焆、沁水王朱佶熅岁禄各二千石,[7]米钞各半,由山西布政司仓库支用。[8]宣德十年(1435年)十月,朱佶㷆的兄长瀋康王朱佶焞为弟弟们奏请委派教授,以讲授经书,英宗命行在吏部拣选才学老成者担任。[9]
正統十三年(1448年)十二月,朱佶㷆奏長子朱幼埼已選擇潞州民女鮑氏為妻,鮑氏三歲時其父鮑友才就去世了,由伯父鮑友榮撫養,請求賜鮑友榮冠帶。明英宗不允許,命禮部告知各王府,今後不許為王妃、夫人的叔伯兄弟求官職,違者治罪,並作為法令。[10]
正統十四年(1449年),朱佶㷆去世。[2]八月,黃妃薨,朝廷令遣官員致祭營葬。[11]
景泰元年(1450年)八月,朱佶焞奏朱佶㷆死后妃眷子女眾多,请求如前赐予祿米以为养赡,获准。[7][12]
景泰四年(1453年)正月,朱幼埼受册袭封沁源王。[2][13]八月,因朱佶㷆生前奏请,其次子镇国将军朱幼𡏦的夫人宋氏得以復家。[14]
评价
编辑- 《弇山堂别集》卷072:敬順事上,純行不爽。
家庭
编辑妻妾
编辑- 王妃黄氏,生朱幼埼、肥鄉縣主
子孙
编辑- 嫡长子沁源端宪王朱幼埼
- 次子鎮國將軍朱幼𡏦,正统九年(1444年)三月赐名,[15]景泰三年(1452年)十月,給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16]夫人宋氏,守寡后于成化三年(1467年)二月获赐食米每年五十石[17]
- 三子鎮國將軍朱幼𫮊,正统九年(1444年)三月赐名,[15]景泰五年(1454年)四月,給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21]去世后,成化八年(1472年)二月诏命给其子女每年五十石米[22]
- 次女肥鄉縣主(1438年—1463年11月24日),朱幼埼妹,景泰五年(1454年)十月配趙珍,命趙珍為宗人府儀賓,賜誥命鞍馬等物,[23]景泰六年(1455年)十月給夫妇岁禄六百石,其中本色米四百石、折鈔二百石。[18]天顺七年(1463年)十月去世,朝廷遣中官諭祭,命有司治喪葬[24]
有孙輔國將軍朱詮𫮊,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已故。[2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四十》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五十四》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五十五》
- ^ 7.0 7.1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一》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一》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
- ^ 15.0 15.1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四》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二》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 ^ 18.0 18.1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九》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一》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八》
- ^ 25.0 25.1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沁源國國王 1428年-1449年 |
繼任: 子端宪王朱幼埼 |